公 告 日:
10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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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標  題: 公告本院104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481號,債務人王勝弘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所編造之債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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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院104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481號,債務人王勝弘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所編造之債權表。

稿名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雄院隆104司執消債更維字第481號
主旨:公告本院104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481號,債務人王勝弘聲
   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所編造之債權表。
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3條第3項、第4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105年2月25日。
 二、公告內容:如附件所示本院所編造之債權表。
附件:債權表

司法事務官:李立元
股別: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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