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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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壢簡易庭
標  題: 公示送達104壢保險小字第105號被告賴文彬之判決正本1 件

公示送達104壢保險小字第105號被告賴文彬之判決正本1 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月30日
發文字號:桃院豪民齊104壢保險小字第10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被告賴文彬之判決正本1 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 條及第151 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4 年度壢保險小字第105 號原告旺旺友聯產物保
   險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賴文彬間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1 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32069 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2 段
   388 號)。
 三、裁判正本如附件。

書記官:龍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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