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9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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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人事處
標  題: 司法院97年第6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司法院97年第6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司法院97年第6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一)調派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洪兆隆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兼庭長。
(二)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吳三龍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調派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陳中和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調派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王聰明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調派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洪曉能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三)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蔡崇義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四)調派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周瑞芬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兼任庭長之職期至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50期分發報到日止,得連任。
(五)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劉壽嵩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六)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劉坤典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兼任庭長之職期至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50期分發報到日止,得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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