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5.01.12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標  題: 公告本院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第1722號詐欺等案,因法庭旁聽席位有限,為維護法庭秩序,爰依規定核發旁聽證,領有旁聽證者始可入庭旁聽。
檔案下載:

公告本院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第1722號詐欺等案,因法庭旁聽席位有限,為維護法庭秩序,爰依規定核發旁聽證,領有旁聽證者始可入庭旁聽。

一、本院受理104年度矚上訴字第1718號、第1722號詐欺等一案,定於105
  年1月26日下午2時30分,於本院二樓大法庭進行準備程序。
二、本院二樓大法庭旁聽席共80席,其中記者席20席,民眾席60席。旁聽
  證依下列方式核發:
   抴C體席位20席,憑記者證入席,額滿為止。
   迉螻魚郅漅Э永猁怴A請服裝儀容整齊,持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
    證明文件,於105年1月26日下午1 時30分起至台中市南區五權南
    路99號大廈一樓入口處,依排隊先後填載「民眾旁聽證領取表」
    並查驗身分證件後核發旁聽證,於額滿或開庭前10分鐘停止發
    放。
   妡潀陵Э永猁戔進入法庭,應全程佩戴旁聽證,先經安全檢查程
    序後寄放禁止攜入法庭之物品(包含:手機、筆記型電腦、PD
    A、照相機、攝影及錄音器材等),並於開庭前10分鐘依旁聽證
    進入法庭就座。
三、檢附「法庭旁聽規則」一份。

院長  陳 東 誥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