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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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丙股
標  題: 公告徵詢104年度司執字第262號共有人邱惠渝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公告徵詢104年度司執字第262號共有人邱惠渝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4司執丙字第262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邱惠渝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
   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262號債權人吳沃華與債務人邱洒湖
   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4年11月11日將債
   務人邱洒湖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
   771,200元由債權人承受在案。
 二、共有人邱惠渝依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其最新戶籍謄本登載之
   地址,均無法送達,不能通知其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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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司執字第262號 財產所有人:邱洒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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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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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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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彰化縣│埔心鄉 │太平東│   │1647    │建│5033.77  │540分之15  │435,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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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重測前:太平段296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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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彰化縣│埔心鄉 │太平東│   │1861    │道│15.78   │540分之15  │600元      │
│ ├───┼────┴───┴───┴──────┴─┴─────┴──────┴────────┤
│ │備考 │重測前:太平段302-1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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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彰化縣│埔心鄉 │太平東│   │1862    │道│94.95   │540分之15  │3,600元     │
│ ├───┼────┴───┴───┴──────┴─┴─────┴──────┴────────┤
│ │備考 │重測前:太平段301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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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彰化縣│埔心鄉 │太平東│   │1863    │建│2433.15  │540分之15  │2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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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重測前:太平段301-2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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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彰化縣│埔心鄉 │太平東│   │1864    │養│650.21  │5400分之150 │56,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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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重測前:太平段301-1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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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彰化縣│埔心鄉 │太平東│   │1865    │道│164.61  │540分之15  │6,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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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重測前:太平段301-4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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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彰化縣│埔心鄉 │太平東│   │1866    │道│117.49  │540分之15  │5,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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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重測前:太平段301-3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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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彰化縣│埔心鄉 │太平東│   │1867    │建│527.69  │540分之15  │46,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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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重測前:太平段296-1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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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彰化縣│埔心鄉 │太平東│   │1869    │道│21.74   │540分之15  │1,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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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重測前:太平段297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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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彰化縣│埔心鄉 │太平東│   │1870    │道│161.39  │540分之15  │6,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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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重測前:太平段298-1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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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彰化縣│埔心鄉 │太平東│   │1871    │道│18.19   │540分之15  │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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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重測前:太平段299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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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64X4L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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