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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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標  題: 104年度司執字第7008號優先承買函1件

104年度司執字第7008號優先承買函1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7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4年度司執戊字第7008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許王秀金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強制執行拍定
   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44項
   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7008號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4年10月
   27日將債務人許明華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57
   0,888元拍定在案,
 二、查本院一戶政機關核發該戶籍登記謄本之共有人地址,以郵務送
   達優先承買通知,惟共有人許王秀金無法送達,茲該不動產現今
   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
   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
   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交由拍定人買
   受。
 三、附表:
編號  土   地   坐   落    地目 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1  彰化縣芬園鄉同安寮段557-120地號 旱  10131    10分之1
2  彰化縣芬園鄉同安寮段557-155地號 旱  1625    10分之1
3  彰化縣芬園鄉同安寮段557-157地號 旱  2522    10分之1

司法事務官 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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