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12.01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乾股
標  題: 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41438號應送達人陳正清之執行命令2件

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41438號應送達人陳正清之執行命令2件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4司執乾字第4143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正清之執行命令2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41438號債權人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與債務人陳正清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
   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
   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乾股書記官謝玲英

股別:乾
函稿代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職稱:司法事務官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