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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日:
104.11.27
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乾股
標 題:
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7034號共有人滄城、賴政一忠、賴俊民、賴令倫優先承買公告一件
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7034號共有人滄城、賴政一忠、賴俊民、賴令倫優先承買公告一件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4司執乾字第7034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賴滄城、賴政一、賴俊民、賴令倫限期表
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 第4 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
項第44項第1 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7034號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賴柏昌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已於民國104年9月22日將債務人賴柏昌等所有如附表所示
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65,200元拍定在案。
二、共有人賴滄城、賴政一、賴俊民、賴令倫依最新土地登記
簿謄本,均無法送達,不能通知其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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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司執字第7034號 財產所有人:賴柏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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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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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彰化縣│大村鄉 │大庄 │ │754 │建│456.37 │108分之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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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重測前: 大村段69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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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彰化縣│大村鄉 │大庄 │ │755 │建│40.05 │108分之1 │ │
│ ├───┼────┴───┴───┴──────┴─┴─────┴──────┴────────┤
│ │備考 │重測前: 大村段69-14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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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64X4L25;
職稱: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