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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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標  題: 公示送達債務人蘇宥瑋不動產應買通知一件

公示送達債務人蘇宥瑋不動產應買通知一件

例稿名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雄院隆104司執菊字第9429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蘇宥瑋之不動產應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94291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蘇宥瑋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
   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
   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菊股書記官林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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