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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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標  題: 公告本院104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66號債務人廖芬蘭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債務人之財產、收入狀況報告書及更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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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院104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66號債務人廖芬蘭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債務人之財產、收入狀況報告書及更生方案。

例稿名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雄院隆104司執消債更維字第266號
主旨:公告本院104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66號債務人廖芬蘭聲請
   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債務人之財產、收入狀況報告書及
   更生方案。
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51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104年10月14日。
 二、債務人之財產、收入狀況報告書(如附件一所示)。
 三、債務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53條規定所提之更生方案
   (如附件二所示)。
附件一:財產、收入狀況報告書
附件二:更生方案

司法事務官:李立元
股別:維
函稿代碼:15.2.14 §51 公告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更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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