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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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標  題: 公告徵詢毗連耕地所有權人陳萬德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

公告徵詢毗連耕地所有權人陳萬德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4司執丁字第15125號
主旨:公告徵詢毗連耕地所有權人陳萬德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
   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15125號債權人彰化縣大城鄉農會等
   與債務人王君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4年9
   月23日將債務人王君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
   台幣550,400元拍定在案。
 二、毗連耕地所有權人陳萬德依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其最新戶籍
   謄本登載之地址,均無法送達,不能通知其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毗連耕地所有權人陳
   萬德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優先承買權之證明
   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
   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2;
標別:乙
┌─────────────────────────────────────────────────┐
│104年度司執字第15125號 財產所有人:王君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大城鄉 │美豐 │   │2069    │田│1166.00  │全部    │550,400元    │
│ ├───┼────┴───┴───┴──────┴─┴─────┴──────┴────────┤
│ │備考 │                                           │
└─┴───┴───────────────────────────────────────────┘
~T64X4L25;

司法事務官 楊瑞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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