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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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標  題: 公告徵詢104年度司執丁字第12096號共有人江金庫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

公告徵詢104年度司執丁字第12096號共有人江金庫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4司執丁字第12096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江金庫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
   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12096號債權人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江尚益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
   民國104年9月17日將債務人江尚益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
   產,以總價新台幣700,999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江金庫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經檢
   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
   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2;
┌─────────────────────────────────────────────────┐
│104年度司執字第12096號 財產所有人:江尚益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員林鎮 │新南東│   │468     │田│2392.66  │180分之10  │342,000元    │
│ ├───┼────┴───┴───┴──────┴─┴─────┴──────┴────────┤
│ │備考 │重測前:三塊厝段429地號、南東段1255地號。                       │
├─┼───┼────┬───┬───┬──────┬─┬─────┬──────┬────────┤
│2 │彰化縣│員林鎮 │新南東│   │517     │建│5529.89  │168分之2  │358,999元    │
│ ├───┼────┴───┴───┴──────┴─┴─────┴──────┴────────┤
│ │備考 │重測前:三塊厝段436地號、員東段3地號。                        │
└─┴───┴───────────────────────────────────────────┘
~T64X4L25;

司法事務官 楊瑞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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