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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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執字第3652號強制執行事件公告
標  題: 公告徵詢共有人謝芬、謝文慶、蔡海洋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公告徵詢共有人謝芬、謝文慶、蔡海洋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9月17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4司執癸字第3652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謝芬、謝文慶、蔡海洋或其繼承人限期表
   示優先承買如附表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3652號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4
   年8月25日將債務人洪進來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
   總價新台幣320,000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蔡海洋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經檢
   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
   承購,另共有人謝芬、謝文慶等二人依土地登記簿謄本登
   載之地址,均無法送達,茲該不動產現金拍定如上,特此
   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
   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
   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
   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2;
┌─────────────────────────────────────────────────┐
│104年度司執字第3652號 財產所有人:洪進來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芳苑鄉 │芳成 │   │439     │建│4904   │4320分之180 │ 320000元   │
│ ├───┼────┴───┴───┴──────┴─┴─────┴──────┴────────┤
│ │備考 │重測前:路上厝段508地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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