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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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丙股
標  題: 公告徵詢103年度司執字第28005號共有人陳雪蓮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

公告徵詢103年度司執字第28005號共有人陳雪蓮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3司執丙字第28005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陳雪蓮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
   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28005號債權人李聰源等與債務人林
   玉芬等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4年8月5日
   將債務人林玉芬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
   440,000元由債權人承受在案。
 二、共有人陳雪蓮依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其最新戶籍謄本登載之
   地址,均無法送達,不能通知其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得於本公告揭
   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
   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
   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2;
標別:2
┌─────────────────────────────────────────────────┐
│103年度司執字第28005號 財產所有人:林玉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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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二林鎮 │新興 │   │250     │建│348    │16分之3   │200,000元    │
│ ├───┼────┴───┴───┴──────┴─┴─────┴──────┴────────┤
│ │備考 │所有權人林玉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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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彰化縣│二林鎮 │新興 │   │250-1    │建│302    │4分之1   │240,000元    │
│ ├───┼────┴───┴───┴──────┴─┴─────┴──────┴────────┤
│ │備考 │所有權人林玉芬                                    │
└─┴───┴───────────────────────────────────────────┘
~T64X4L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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