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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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標  題: 104年司執1182號共有人優先承買公告

104年司執1182號共有人優先承買公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8月25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4司執莊字第1182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鐘從、鐘貓「」、鐘求、鐘收、鐘額、鐘
   永託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
   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1182號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4
   年7月7日將債務人林鐘輝即林鐘進之遺產管理人等所有如
   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840,000元拍定在案。
 二、查本院依地政機關核發該土地登記謄本之共有人地址,以
   郵務送達優先承買通知,為共有人鐘從、鐘貓「」、鐘求
   、鐘收、鐘額、鐘永託等6人無法送達,茲該不動產現今
   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
   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
   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
   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2;
┌─────────────────────────────────────────────────┐
│104年度司執字第1182號 財產所有人:林鐘輝即林鐘進之遺產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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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權  利│ 拍定金額 │      │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目│平方公尺│範  圍│ (新臺幣元) │      │
├─┼───┼────┼───┼───┼────┼─┼────┼────┼──────┼──────┤
│1 │彰化縣│員林鎮 │明倫 │   │125   │建│1972  │36分之2 │370,000元  │      │
│ ├───┼────┴───┴───┴────┴─┴────┴────┴──────┴──────┤
│ │備考 │重測前:萬年段312號                                  │
├─┼───┼────┬───┬───┬────┬─┬────┬────┬──────┬──────┤
│2 │彰化縣│員林鎮 │明倫 │   │127   │建│1812  │36分之2 │340,000元  │      │
│ ├───┼────┴───┴───┴────┴─┴────┴────┴──────┴──────┤
│ │備考 │重測前:萬年段311號                                  │
├─┼───┼────┬───┬───┬────┬─┬────┬────┬──────┬──────┤
│3 │彰化縣│員林鎮 │明倫 │   │128   │建│712   │36分之2 │130,000元  │      │
│ ├───┼────┴───┴───┴────┴─┴────┴────┴──────┴──────┤
│ │備考 │重測前:萬年段310號                                  │
└─┴───┴───────────────────────────────────────────┘
~T64X4L25;

職稱:司法事務官
法官:李孟樵
函稿代碼:5.24.4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優先承買公告(土34-1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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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別: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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