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
10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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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標 題: |
104年司執1182號共有人優先承買公告 |
104年司執1182號共有人優先承買公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8月25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4司執莊字第1182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鐘從、鐘貓「」、鐘求、鐘收、鐘額、鐘
永託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
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1182號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4
年7月7日將債務人林鐘輝即林鐘進之遺產管理人等所有如
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840,000元拍定在案。
二、查本院依地政機關核發該土地登記謄本之共有人地址,以
郵務送達優先承買通知,為共有人鐘從、鐘貓「」、鐘求
、鐘收、鐘額、鐘永託等6人無法送達,茲該不動產現今
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
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
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
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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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司執字第1182號 財產所有人:林鐘輝即林鐘進之遺產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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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權 利│ 拍定金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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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目│平方公尺│範 圍│ (新臺幣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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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彰化縣│員林鎮 │明倫 │ │125 │建│1972 │36分之2 │37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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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重測前:萬年段31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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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彰化縣│員林鎮 │明倫 │ │127 │建│1812 │36分之2 │34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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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重測前:萬年段3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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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彰化縣│員林鎮 │明倫 │ │128 │建│712 │36分之2 │13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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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重測前:萬年段3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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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64X4L25;
職稱:司法事務官
法官:李孟樵
函稿代碼:5.24.4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優先承買公告(土34-1Ⅳ
、強注44ヾ前)
股別: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