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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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號: 104年8月11日院台廳民一字第1040021681號令
發布單位: 民事廳
標  題: 訂定發布「法院辦理民事及行政訴訟事件複製電子卷證費用徵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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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發布「法院辦理民事及行政訴訟事件複製電子卷證費用徵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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