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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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共關係室
標  題: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有關被告許志堅等104年度聲羈字第191號違背職務收賄等罪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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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有關被告許志堅等104年度聲羈字第191號違背職務收賄等罪新聞稿

本院刑事庭受理104年度聲羈字第191號被告許志堅等違背職務收賄等罪,於104年7月30日上午七時許裁定被告許志堅、周麗惠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裁定理由摘要詳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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