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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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育股
標  題: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段微孟即陳仕儀之繼承人、黃哲祥(即黃仕坪之繼承人)、黃哲森(即黃仕坪之繼承人)、黃琮 暉(即黃仕坪之繼承人)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段微孟即陳仕儀之繼承人、黃哲祥(即黃仕坪之繼承人)、黃哲森(即黃仕坪之繼承人)、黃琮 暉(即黃仕坪之繼承人)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18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3司執育字第1503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段微孟即陳仕儀之繼承人、黃哲祥
   (即黃仕坪之繼承人)、黃哲森(即黃仕坪之繼承人)、黃琮
   暉(即黃仕坪之繼承人)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15031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段微孟即陳仕儀之繼承人(即
   黃仕坪之繼承人)等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
   所示文書,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育股書記官林憲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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