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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日:
104.07.13
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執行處己股
標 題:
主旨:公告徵詢基地所有人(無建物專有部分者)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主旨:公告徵詢基地所有人(無建物專有部分者)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4司執助己字第149號
主旨:公告徵詢基地所有人(無建物專有部分者)限期表示優先
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助字第149號債權人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王黃足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
於民國104年7月8日將債務人王黃足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
動產拍定在案。
二、按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專有部分有分離出賣之情形時,其基
地之所有人無專有部分者,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
。
三、該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專有部分現今拍定,特此於民國104
年7月14日公告五日,無專有部分之基地所有人得於最後
公告日起十五日內,檢具基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國稅局財
產總歸戶清單及身分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
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視為拋棄優先承買權
,即將拍賣標的交拍定人買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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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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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司執助字第149號 財產所有人:王黃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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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 │建築式│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 │基 地 坐 落│樣主要├───────────┬─────┤ │ 拍定金額 │
│ │建號│--------------│建築材│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 │建 物 門 牌│料及房│ │要建築材料│ │ (新臺幣元) │
│號│ │ │屋層數│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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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461│彰化縣彰化市中│七層鋼│地面層:19.94 │陽台:4.20│ 全部 │453,000元 │
│ │ │山段1436-1地號│筋混凝│合 計:19.94 │平方公尺 │ │ │
│ │ │--------------│土造、│ │ │ │ │
│ │ │彰化縣彰化市中│住家用│ │ │ │ │
│ │ │正路一段286號7│ │ │ │ │ │
│ │ │樓之1 │ │ │ │ │ │
│ ├──┼───────┴───┴───────────┴─────┴────┴─────────┤
│ │備考│共有部分見1478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22、1479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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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462│彰化縣彰化市中│七層鋼│地面層:32.10 │陽台:3.98│ 全部 │658,111元 │
│ │ │山段1436-1地號│筋混凝│合 計:32.1 │平方公尺 │ │ │
│ │ │--------------│土造、│ │ │ │ │
│ │ │彰化縣彰化市中│住家用│ │ │ │ │
│ │ │正路一段286號7│ │ │ │ │ │
│ │ │樓之2 │ │ │ │ │ │
│ ├──┼───────┴───┴───────────┴─────┴────┴─────────┤
│ │備考│共有部分見1478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82、1479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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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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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司執助字第149號 財產所有人:王黃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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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 │建築式│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 │基 地 坐 落│樣主要├───────────┬─────┤ │ 拍定金額 │
│ │建號│--------------│建築材│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 │建 物 門 牌│料及房│ │要建築材料│ │ (新臺幣元) │
│號│ │ │屋層數│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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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467│彰化縣彰化市中│八層鋼│地面層:33.35 │陽台:1.74│ 全部 │638,000元 │
│ │ │山段1436-1地號│筋混凝│合 計:33.35 │平方公尺 │ │ │
│ │ │--------------│土造、│ │ │ │ │
│ │ │彰化縣彰化市中│住家用│ │ │ │ │
│ │ │正路一段286號8│ │ │ │ │ │
│ │ │樓之2 │ │ │ │ │ │
│ ├──┼───────┴───┴───────────┴─────┴────┴─────────┤
│ │備考│共有部分見1478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85、1479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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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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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司執助字第149號 財產所有人:王黃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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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 │建築式│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 │基 地 坐 落│樣主要├───────────┬─────┤ │ 拍定金額 │
│ │建號│--------------│建築材│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 │建 物 門 牌│料及房│ │要建築材料│ │ (新臺幣元) │
│號│ │ │屋層數│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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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466│彰化縣彰化市中│八層鋼│地面層:19.94 │陽台:4.20│ 全部 │461,119元 │
│ │ │山段1436-1地號│筋混凝│合 計:19.94 │平方公尺 │ │ │
│ │ │--------------│土造、│ │ │ │ │
│ │ │彰化縣彰化市中│住家用│ │ │ │ │
│ │ │正路一段286號8│ │ │ │ │ │
│ │ │樓之1 │ │ │ │ │ │
│ ├──┼───────┴───┴───────────┴─────┴────┴─────────┤
│ │備考│共有部分見1478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22、1479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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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64X4L25;
職稱:司法事務官
法官:汪俊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