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7.06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育股
標  題: 公告徵詢蕭清河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 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公告徵詢蕭清河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 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4司執育字第1257號

主旨:公告徵詢蕭清河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
   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1257號債權人文通交通有限公司等
   與債務人蕭輔誠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4
   年6月4日將債務人蕭輔誠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
   價新台幣83,100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蕭清河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經檢
   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
   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2;
┌─────────────────────────────────────────────────┐
│104年度司執字第1257號 財產所有人:蕭輔誠                             │
├─┬─────────────────────┬─┬────┬────┬──────┬──────┤
│編│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權  利│ 拍定金額 │ 保證金額 │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目│平方公尺│範  圍│ (新臺幣元)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社頭鄉 │東興 │   │953   │建│2226.84 │1280分之│      │16,600元  │
│ │   │    │   │   │    │ │    │7    │      │      │
│ ├───┼────┴───┴───┴────┴─┴────┴────┴──────┴──────┤
│ │備考 │                                           │
└─┴───┴───────────────────────────────────────────┘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