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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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乾股
標  題: 本院102年度司執字第53078號共有人徐 榮或其繼承人優先承買公告一件

本院102年度司執字第53078號共有人徐 榮或其繼承人優先承買公告一件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3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2司執乾字第53075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徐 榮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
   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 第4 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
   項第44項第1 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2年度司執字第53075號債權人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羅新佃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已於民國104年5月13日將債務人羅新佃等所有如附表所示
   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604,800元拍定在案。
 二、共有人徐 榮及或其繼承人等依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其最新
   戶籍謄本登載之地址,均無法送達,不能通知其為優先承
   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2;
標別:乙
┌─────────────────────────────────────────────────┐
│102年度司執字第53075號 財產所有人:羅新佃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田中鎮 │興酪 │   │1270    │田│4472.63  │4500分之572 │440,900元    │
│ ├───┼────┴───┴───┴──────┴─┴─────┴──────┴────────┤
│ │備考 │重測前:內三塊厝段543地號。                              │
├─┼───┼────┬───┬───┬──────┬─┬─────┬──────┬────────┤
│2 │彰化縣│田中鎮 │興酪 │   │1278    │田│1573.23  │30分之4   │163,900元    │
│ ├───┼────┴───┴───┴──────┴─┴─────┴──────┴────────┤
│ │備考 │重測前:內三塊厝段543-1地號。                             │
└─┴───┴───────────────────────────────────────────┘
~T64X4L25;
職稱:司法事務官
法官:邱志忠
函稿代碼:5.24.4 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優先承買公告(土34-1Ⅳ、強注44ヾ前)
股別: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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