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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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標  題: 103年度司執字第39437號優先承買通知一件

103年度司執字第39437號優先承買通知一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3司執春字第39437號
主旨:公告徵詢毗鄰耕地之所有權人王拐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
   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 第4 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
   項第44項第1 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39437號債權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
   司等與債務人王絨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
   104年5月26日將債務人王絨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
   價新台幣438,000元拍定在案。
 二、毗鄰耕地所有權人王拐依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其最新戶籍謄
   本登載之地址,均無法送達,不能通知其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毗鄰耕地所有權人或
   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
   件、現耕證明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
   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
   買受。

附表:

~T40X0L2;
┌─────────────────────────────────────────────────┐
│103年度司執字第39437號 財產所有人:王絨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鹿港鎮 │鹿鳴 │   │438-2    │田│408.34  │全部    │438,000元    │
│ ├───┼────┴───┴───┴──────┴─┴─────┴──────┴────────┤
│ │備考 │分割自:同段438地號                                  │
└─┴───┴───────────────────────────────────────────┘
~T64X4L25;
司法事務官 李孟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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