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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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標  題: 103年度司執字第50489號優先承買函1件

103年度司執字第50489號優先承買函1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8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3司執戊字第50489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張添財、張清財、吳張粉、江朝和、邱春富、李
   秋莉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
   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44項
   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50489號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4年5月
   19日將債務人張見輔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108
   ,000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張添財、張清財、吳張粉、江朝和、邱春富、李秋莉
   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經檢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
   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承購。茲該不動產現今拍
   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
   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
   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交由拍定
   人買受。
 三、附表:
編號  土   地  坐  落  地目 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1  彰化縣員林鎮水源段268地號 旱   280.96   2880分之20
 2  彰化縣員林鎮水源段269地號 旱   1609.03  2880分之20

司法事務官 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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