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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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號: 中華民國104年5月28日院台人二字第1040012546號
發布單位: 司法院人事處
標  題: 預告「遴選法官職前研習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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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遴選法官職前研習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修正草案。

主旨:預告「遴選法官職前研習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同法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修正機關:司法院。
修正依據:法官法第8條第3項。
本修正草案登載於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judicial.gov.tw)「法規草案」項下。
對本修正草案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日起7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司法院人事處。
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電話:02-23618577分機410。
傳真:02-23618464。
電子郵件:ting1127@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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