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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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乙股
標  題: 公告徵詢本院104年度司執乙字第2837號共有人邱豬哥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

公告徵詢本院104年度司執乙字第2837號共有人邱豬哥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4司執乙字第2837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邱豬哥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
   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4年度司執字第2837號債權人黃新美等與債務人廖
   松助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4年4月22日將
   債務人廖松助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
   555,000元拍定在案。
 二、共有人邱豬哥依土地登記簿謄本登載之地址,無法送達,
   不能通知共有人邱豬哥或其繼承人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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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年度司執字第2837號 財產所有人:廖松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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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溪州鄉 │仁愛 │   │394-1    │雜│3     │150分之7  │1,000元     │
│ ├───┼────┴───┴───┴──────┴─┴─────┴──────┴────────┤
│ │備考 │地籍圖面積為2.61平方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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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彰化縣│溪州鄉 │仁愛 │   │658     │道│230    │300分之9  │21,000元    │
│ ├───┼────┴───┴───┴──────┴─┴─────┴──────┴────────┤
│ │備考 │                                           │
├─┼───┼────┬───┬───┬──────┬─┬─────┬──────┬────────┤
│3 │彰化縣│溪州鄉 │仁愛 │   │659     │道│92    │300分之2  │3,000元     │
│ ├───┼────┴───┴───┴──────┴─┴─────┴──────┴────────┤
│ │備考 │                                           │
├─┼───┼────┬───┬───┬──────┬─┬─────┬──────┬────────┤
│4 │彰化縣│溪州鄉 │仁愛 │   │670     │建│832    │300分之2  │30,000元    │
│ ├───┼────┴───┴───┴──────┴─┴─────┴──────┴────────┤
│ │備考 │                                           │
├─┼───┼────┬───┬───┬──────┬─┬─────┬──────┬────────┤
│5 │彰化縣│溪州鄉 │仁愛 │   │671     │建│3476   │300分之9  │500,000元    │
│ ├───┼────┴───┴───┴──────┴─┴─────┴──────┴────────┤
│ │備考 │                                           │
└─┴───┴───────────────────────────────────────────┘
~T64X4L25;

司法事務官
邱志忠
股別: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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