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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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標  題: 103年度司執助字第829號優先承買通知一件

103年度司執助字第829號優先承買通知一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3司執助春字第829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林詩欽之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
   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 第4 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
   項第44項第1 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助字第829號債權人鍾月琴與
   債務人林呈在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已於民國104年3月31日將債務人林呈在所有如附表所示不
   動產,以總價新台幣1,771,800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林詩欽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經檢
   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
   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之繼承人得於
   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
   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
   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2;
┌─────────────────────────────────────────────────┐
│103年度司執助字第829號 財產所有人:林呈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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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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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彰化縣│秀水鄉 │西興 │   │1791    │建│1882.00  │48分之1   │683,800元    │
│ ├───┼────┴───┴───┴──────┴─┴─────┴──────┴────────┤
│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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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彰化縣│秀水鄉 │西興 │   │1792    │旱│290.00  │48分之1   │104,000元    │
│ ├───┼────┴───┴───┴──────┴─┴─────┴──────┴────────┤
│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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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彰化縣│秀水鄉 │西興 │   │1793    │田│2004.00  │48分之1   │720,000元    │
│ ├───┼────┴───┴───┴──────┴─┴─────┴──────┴────────┤
│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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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彰化縣│秀水鄉 │西興 │   │1809    │建│474.00  │48分之1   │16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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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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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彰化縣│秀水鄉 │西興 │   │1810    │建│268.00  │48分之1   │96,000元    │
│ ├───┼────┴───┴───┴──────┴─┴─────┴──────┴────────┤
│ │備考 │                                           │
└─┴───┴───────────────────────────────────────────┘
~T64X4L25;
司法事務官 李孟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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