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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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標  題: 為預告「行政訴訟裁判費以外必要費用徵收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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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預告「行政訴訟裁判費以外必要費用徵收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

主旨:預告「行政訴訟裁判費以外必要費用徵收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同法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修正機關:司法院。
修正依據: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6第1項。
「行政訴訟裁判費以外必要費用徵收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並另登載於司法院公報及本院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法規草案」項下。
對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任何人均得於刊登公報(網站)之日起7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電話:(02)23618577分機266
傳真:(02)23811832
電子郵件:ivy@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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