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4.14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標  題: 分配期日通知

分配期日通知

例稿名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14日
發文字號:南院崑103司執迅字第12091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蔡國華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120915號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蔡國華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迅股書記官李漢仁

股別:迅
函稿代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