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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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標  題: 本會議決:原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藉督導核辦合宜住宅案違法收受廠商賄賂之懲戒處分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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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議決:原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藉督導核辦合宜住宅案違法收受廠商賄賂之懲戒處分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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