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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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標  題: 雄院隆103司執消債清讓字第101號債務人陸語華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公告

雄院隆103司執消債清讓字第101號債務人陸語華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公告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8日
發文字號:雄院隆103司執消債清讓字第101號
主旨:公告本院103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101號,債務人陸語華聲
   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所編造之債權表。
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3條第6、7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104年4月8日。
 二、公告內容:如附件所示本院所編造之債權表。
附件:債權表

司法事務官:張文瑜
股別: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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