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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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人事處
標  題: 104年第3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

104年第3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

司法院104年第3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一)調派本院副秘書長姜仁脩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
(二)調派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吳金芳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
(三)同意法官學院律師轉任法官職前研習班研習人員張國隆、李敬之等2人研習成績如經該學院考核及格,由本院依結業成績辦理選填分發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候補法官各1名事宜,並於104年4月20日至各該院任職。
(四)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湯千慧、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許婉芳、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楊蕙芬、傅曉瑄、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李慧瑜、楊珮瑛、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許嘉容、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周佳佩、謝文嵐、陳俊宏等10人,試署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林虹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王子榮等2人,候補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六)同意發給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李毓華民事智慧財產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楊蕙芬少年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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