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
10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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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標 題: |
103年度司執字第19330號優先承買通知1件 |
103年度司執字第19330號優先承買通知1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3司執戊字第19330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許彬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強制執
行拍賣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44項
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19330號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3年12
月23日將債務人許文告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
225,000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許彬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經檢索其死
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
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
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
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四、附表
編號 土 地 坐 落 地目 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1 彰化縣埔心鄉新興段565地號 建 898 120分之2
2 彰化縣埔心鄉新興段566地號 建 3,044 120分之2
3 彰化縣埔心鄉新興段567地號 旱 2,133 120分之2
司法事務官 陳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