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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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標  題: 103年度司執字第19330號優先承買通知1件

103年度司執字第19330號優先承買通知1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3司執戊字第19330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許彬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強制執
   行拍賣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44項
   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19330號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3年12
   月23日將債務人許文告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
   225,000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許彬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經檢索其死
   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
   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
   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
   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四、附表
編號  土  地  坐  落    地目 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1   彰化縣埔心鄉新興段565地號  建   898    120分之2
2   彰化縣埔心鄉新興段566地號  建  3,044    120分之2
3   彰化縣埔心鄉新興段567地號  旱  2,133    120分之2

司法事務官 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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