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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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丙股
標  題: 公告徵詢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16643號共有人梁竹木之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

公告徵詢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16643號共有人梁竹木之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3司執丙字第16643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梁竹木之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
   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16643號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詩國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已於民國103年11月26日將債務人林詩國等所有如附表所
   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228,500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梁竹木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經檢
   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
   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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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年度司執字第16643號 財產所有人:林詩國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秀水鄉 │合興 │   │606     │建│2113   │二五分之二 │228,500元    │
│ ├───┼────┴───┴───┴──────┴─┴─────┴──────┴────────┤
│ │備考 │依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民國103年7月2日彰地二字第1030007491號函復本筆土地登記面積與地籍 │
│ │   │圖面積相較存在差數,且已超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43條規定增減差範圍,其實際面積以鑑界為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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