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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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標  題: 103年度司執28725號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優先承買公告

103年度司執28725號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優先承買公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3司執莊字第28725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陳萬法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
   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28725號債權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劉鉗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
   國104年2月4日將債務人劉鉗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
   總價新台幣1,070,000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陳萬法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經檢
   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
   承購,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
   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
   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
   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三、
附表:
   土地坐落        地目  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彰化縣芳苑鄉漢寶園段51-68地號旱  149.32    210分之7
   同上       60地號旱  348.25    350分之21


職稱:司法事務官
  :李孟樵
函稿代碼:5.24.4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優先承買公告(土34-1Ⅳ
     、強注44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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