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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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人事處
標  題: 104年第2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

104年第2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

司法院104年第2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一)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謝昀璉、林玉蕙、葉藍鸚、張宇葭、蔡羽玄、陳雯珊、羅立德、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賴彥魁、陳昭筠、張瓊華、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劉育琳、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陳麗芬、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顏苾涵、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王靖茹、王品惠、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張志偉、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李俊彬、陳鈺雯、劉怡孜、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林裕凱、陳芸珮、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試署法官林麗芬、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陳威宏、陳怡先等等24人,試署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家淳、羅郁婷、章曉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曹惠玲、傅明華、廣于霙、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李郁屏、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航代、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楊淑儀、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李佳容等10人,候補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三)本院所屬法官曾○○辦理案件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予以口頭發命令促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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