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3.10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標  題: 公告徵詢共有人林少聰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檔案下載:

公告徵詢共有人林少聰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5日
發文字號:中院東民執103司執六字第137328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林少聰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
   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137328號債權人富邦資產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義明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
   於民國104年3月4日將債務人林義明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
   動產,以總價新台幣567,990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林少聰登記資料不全,仍不能通知其或繼承人優
   先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件:如附加檔案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陳美年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