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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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民事廳
標  題: 修正發布「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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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業經本院於104年1月19日以院台廳民一字第1040002011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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