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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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標  題: 103年司執莊字第16001號優先承買公告

103年司執莊字第16001號優先承買公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3司執莊字第16001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游錦蘭、游胚、游森雲、游協德、游癸酉
   、游其、游灶、游誥、游水土、游明胡、游振得、游振福
   游浚深、游丙、游蕭全麗、黃得祿、游塗能、或其繼承人
   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
   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16001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游傳宗間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
   事件,已於民國103年11月18日將債務人游傳宗所有如附
   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860,999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游錦蘭等17人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
   ,經檢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
   人優先承購。茲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
   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
   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
   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附表:
  土地坐落        地目 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彰化縣
員林鎮大埔段365地號     建  5022     2520分15
    同上366地號     建  2159     1176分7
    同上367地號     建  2910     28分1
    同上376地號     建  3483     588分7
    同上378地號     建  3186     588分7
    同上379地號     建  969      588分7
    同上386地號     林  611      768分87


職稱:司法事務官
   李孟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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