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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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
標  題: 103年司執莊字第16001號優先承買公告

103年司執莊字第16001號優先承買公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3司執莊字第16001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游坤勝、游澤從、游懷泗、游懷芳或其繼
   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
   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16001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游傳宗間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
   事件,已於民國103年11月18日將債務人游傳宗所有如附
   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860,999元拍定在案。
 二、查本院依地政機關核發該土地登記謄本及最新戶籍謄本登
   載之共有人地址,以郵務送達優先承買通知,惟共有人游
   坤勝等4人無法送達,茲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
   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
   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
   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
   人買受。

附表:
  土地坐落        地目 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彰化縣
員林鎮大埔段365地號     建  5022     2520分15
    同上366地號     建  2159     1176分7
    同上367地號     建  2910     28分1
    同上376地號     建  3483     588分7
    同上378地號     建  3186     588分7
    同上379地號     建  969      588分7
    同上386地號     林  611      768分87

職稱:司法事務官
:李孟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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