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
1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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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 |
標 題: |
103年司執莊字第10929號優先承買公告一件 |
103年司執莊字第10929號優先承買公告一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彰院恭103司執莊字第10929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林煜埂或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
表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 第4 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
項第44項第1 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10929號,已於民國103年8月19日將
債務人邱徐淑霞、邱金龍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
價新台幣96,000元拍定在案。
二、查本院依地政機關核發該土地登記簿謄本之共有人地址,
以郵務送達優先承買通知,惟共有人林美杏無法送達,茲
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三、附表:
土 地 坐 落 地目 面積 權利範圍
彰化縣二林鎮後厝段104-22 建 720 340000分之90000
104-38 建 75 340000分之110000
104-41 建 37 340000分之110000
104-44 建 2 340000分之110000
104-45 建 50 340000分之110000
彰化縣二林鎮新生段198-13 田 461 1000分之36
職稱:司法事務官
李孟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