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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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標  題: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供民眾多元繳費方式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提供民眾多元繳費方式

新竹地方法院為加強便民、禮民服務,提供民眾更多元便捷之繳費管道,除推動悠遊卡繳費措施外,更提供民眾以匯款方式繳納大額民事提存款、刑事保證金及民事執行拍定案款餘額,深化司法為民理念。
新竹地院與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簽約,於本院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收費處裝置悠遊卡感應扣款機,自103年10月1日起開始啟用。即日起民眾到該院繳納不超過萬元之費用,除臨櫃繳付現金外也能使用悠遊卡,包括公證費、拷貝錄音錄影光碟費、民事證人及鑑定人日旅費、民事法警提解人犯旅費、裁判費等,得選擇以悠遊卡在儲值金額範圍內輕鬆刷卡辦理繳納,提供民眾更多元便捷的繳費管道。
除新增悠遊卡多元繳費管道外,本院與臺灣銀行新竹分行簽訂自103年10月1日起設置匯款專戶,便利民眾以匯款方式繳納大額之民事提存款、刑事保證金及民事執行拍定案款餘額等款項,提昇行政效率,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以匯款方式繳納款項前,有關匯款作業程序,請電詢(03-5210022分機137)或親洽臺灣銀行新竹分行派駐本院服務櫃檯。匯款時請逕匯入下列帳戶,並請匯款人通知匯款銀行以速件方式辦理,俾及時入帳:
(1) 匯入銀行:臺灣銀行新竹分行,代號004。
(2) 帳號:「015040000109」。
(3) 戶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匯款專戶」。
匯款人於匯款時,請於匯款申請書填載下列資料:
(1) 提存款、刑事保證金或民事執行拍定案款餘額之字樣。
(2) 匯款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電話。
(3) 案號及股別。
匯款人於匯款後,請於七日內於本院上班時間(8時至17時)攜帶「匯款收據正本」,至本院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收費櫃檯開立國庫存款收款書、刑事保證金收據或民事執行拍定案款餘額收據,並辦理後續提存、具保、民事執行相關程序,以免影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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