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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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科
標  題: 國外公示送達103年聲字第3676號刑事裁定正本1件

國外公示送達103年聲字第3676號刑事裁定正本1件

例稿名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本文:
主  旨:公示送達BUI THI HUONG之裁定 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 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03年度聲字第3676號BUI THI HUONG聲請宣告
     沒收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6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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