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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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行政廳
標  題: 預告修正「智慧財產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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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智慧財產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草案

主旨:預告修正「智慧財產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草案。
依據:參照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司法院。
二、修正依據: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十九條第三項。
三、修正草案(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並另登載於司法院公報及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judicial.gov.tw)「法規草案」項下。
四、對本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公報(網站)之日起7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二)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23618577分機453
(四)傳真:02-2361-2464
(五)電子郵件:hongjie@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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