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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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標  題: 預告「行政訴訟文書傳真及電子傳送作業辦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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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行政訴訟文書傳真及電子傳送作業辦法」修正草案。

主旨:預告「行政訴訟文書傳真及電子傳送作業辦法」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同法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修正機關:司法院。
修正依據:依行政訴訟法第59條及第83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16條第3項及第153條之1第2項規定訂定之。
「行政訴訟文書傳真及電子傳送作業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暨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並另登載於本院公報及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法規草案」項下。
對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任何人均得於刊登公報(網站)之日起7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電話:(02)23618577分機266
傳真:(02)23811832
電子郵件:ivy@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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