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
10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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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
標 題: |
103年度亡字第3號王公齊公示催告 |
103年度亡字第3號王公齊公示催告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股別:申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花院美家申103亡字第3號
主旨:公示催告失蹤人王公齊(男、民國8年1月1日生、身分證
統一編號:U10****907號,失蹤前最後住所:花蓮縣玉里
鎮長良里14鄰忠義33號)、丘吉立(男、民國19年9月9日
生、身分證統一編號:U10****805號),失蹤前最後住所
:花蓮縣玉里鎮長良里14鄰忠義33號)應於本公示催告最
後刊載新聞紙、揭示於本院公告處或資訊網路及其他適當
處所之翌日起6個月內,向本院陳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
,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
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書記官 黃敏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