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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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少家科
標  題: 公告林蔡櫻花於民國102年6月10日下午12時死亡。

公告林蔡櫻花於民國102年6月10日下午12時死亡。

例稿名稱: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4月7日
發文字號:花院美102亡和字第19號
本文:
主  旨:公告本院受理102年度亡字第19號聲請人楊俊隆聲請
     宣告相對人林蔡櫻花死亡事件裁定要旨。

依  據:家事事件法第159條。

公告事項:
   一、林蔡櫻花(女、民國27年8月28日生、身分證統一編
     號:A20****009號,失蹤前籍設花蓮縣吉安鄉南海九
     街202巷14號)於民國102年6月10日下午12時死亡。
   二、聲請程序費用由相對人遺產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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