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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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2年度亡字第25號林靜芳聲請宣告羅紹傳死亡事件裁定
標  題: 公告本院102年度亡字第25號林靜芳聲請宣告羅紹傳死亡事件裁定

公告本院102年度亡字第25號林靜芳聲請宣告羅紹傳死亡事件裁定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4日
發文字號:花院美102亡申字第25號
本文:
主  旨:公告本院受理102年度亡字第25號林靜芳聲請宣告羅紹傳
     死亡事件裁定要旨。

依  據:家事事件法第159條。

公告事項:
   一、羅紹傳(男,民國48年5月21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
     :V12****599號,失蹤前籍設花蓮縣吉安鄉太昌路
      268號)於民國102年8月16日下午12時死亡。
   二、程序費用由相對人遺產負擔。

書記官  黃敏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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