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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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標  題: 公告本院102年度亡字第14號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聲請宣告賴久長死亡事件裁定

公告本院102年度亡字第14號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聲請宣告賴久長死亡事件裁定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4日
發文字號:花院美102亡申字第14號
本文:
主  旨:公告本院受理民國102年度亡字第14號行政院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聲請宣告賴久
     長死亡事件裁定要旨。

依  據:家事事件法第159條。

公告事項:
   一、賴久長(男,民國18年9月1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
     U10****184號,失蹤前籍設花蓮縣鳳林鎮鳳信里中正
     路一段2號)於民國102年4月1日下午12時死亡。
   二、程序費用由賴久長遺產中負擔。

書記官 黃敏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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