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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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
標  題: 修正「司法院一百零三年度辦理補(助)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申請項目及基準」及附表業經本院於103年2月7日以院台廳少家三字第1030003889號令修正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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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司法院一百零三年度辦理補(助)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申請項目及基準」及附表業經本院於103年2月7日以院台廳少家三字第1030003889號令修正生效。

修正後全文及附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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