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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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標  題: 本院家事服務中心自即日起正式成立

本院家事服務中心自即日起正式成立

  本院自即起於聯合服務大樓一樓,正式成立花蓮縣政府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提供家事事件相關資訊之諮詢及輔導,並協助資源轉介、陪同開庭等多元整合性服務,使家事事件弱勢當事人於案件審理時可獲得更多權益保障及維護,其服務項目摘述如下,如有需求之民眾可善加利用。
 
一、陪同出庭:

  緩和當事人面對法庭的不安情緒,希望能以溫暖且柔性服務,提高當事人尋求司法協助意願,並確保其訴訟過程安全與權益。


二、心理支持:

  情緒支持或轉介心理諮商,增權當事人以共同尋找解決問題之途徑,運用優勢觀點,幫助當事人找出其值得讚許的具體行動。


三、諮詢輔導:

  針對家事事件進行合宜的諮詢與輔導;降低高衝突的情緒,協助雙方進行對話。


四、資源轉介:有關社福資源、就業資源、親職教育課程及法律扶助等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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